日前,经开区消防救援支队的消防监督员在北京世纪乐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中控室内虽然有两名值班人员值守,但被问到是否持证上岗后,二人神色慌张、支支吾吾。一人表示已经通过相关培训考核,只是证件还没有送到自己手上;另外一人则经过半天“翻找”称证件在家中,没有带到中控室。在消防监督员要求二人提供身份证信息进行网上查询后,二人最终承认还没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消防控制室内设有自动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用于接收、显示、处理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的专门处所,是社会单位的“消防大脑”,其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关岗位的上岗证,且熟练掌握自动报警系统的操作及应急处置程序,方可在控制室值班执勤。
《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十二条中就有明确规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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