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除煤矿瓦斯气体之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增安型固定式LED防爆灯具(以下简称灯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质量承诺。本文件适用于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爆炸性环境用增安型灯具(以下简称“灯具”)。本文件不适用于外壳腔体内装有电池的增安型固定式LED防爆灯具。
浙江通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泰电子有限公司、合隆防爆电气有限公司、温州市登来特照明有限公司、温州市大瓯电器有限公司、温州汉风机械有限公司、温州冠天科技有限公司。
张展鹏、李少东、陈晓芳、黄建海、张甫江、朱一鸣、张乃月、孙矛、谢定刚、殷海明、孙宏林、林曦、傅金东、李媛媛、刘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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